如果使用百v度A*PP或者U*C/Q.Q浏览器不显示内容or乱码,请关闭广告屏蔽功能or畅读模式,或者安-全模式(今日*头条须关闭安-全模式)
“Boss你要去见她?……当然有啊!我这里有她的联系方式,我还专门去拜访过她的丈夫克里斯-强。是一对很好的人,他们的孩子都很可爱!”
安德鲁不明所以,罗罗嗦嗦说着。
唐宁已经激动了!
能够让他激动的当然是好东西,斯蒂芬妮-梅尔虽然是家庭妇女,但她几年后写出了《暮光之城》,被称为老美版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然后成了一部着名电影IP!
IP就是钱啊!有谁嫌自己钱多!
只不过,现在是2000年,斯蒂芬妮-梅尔要到2003年才开始写小说。
如果她因为有了博客网的工作,不写小说了,怎么办?
唐宁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!
原本世界里,斯蒂芬妮-梅尔属于“闲得蛋疼”才去写小说,她不是专业作家,写小说纯属意外,现在她有了写博客网的工作,还真的不一定去写小说了。
不行!一定要去见见这位未来大作家!
不仅要见,而且需要把她忽悠到自己的队伍里来,让自己利益最大化。
“安德鲁,你和梅尔女士联系一下。就说我三天后,会亲自去一趟菲尼克斯市,顺便有事情和她面谈。放心,绝对是对她有利的事,可以邀请她的丈夫在场,我想和她合作!”
就是合作!
把斯蒂芬妮-梅尔的未来大作,变成创意丢给她,让她为自己工作!
混在华国的人,有哪个不知道网络小说,反正她也不是专业作家,不如把她变成网络小说作家,而且是博客网特聘网络小说作家,专门给自己写小说!
想想看,畅销小说《暮光之城》还没诞生就属于自己,怎一个爽啊!